據(jù)新華網(wǎng)報道,自今年暑期開始,云南省元江縣要求學生家長每日必須在手機上完成兩次包含有防溺水內容的“暑期安全提醒”打卡,未按時打卡的學生會被老師在班級群直接點名。經(jīng)媒體報道后,早晚兩次的防溺水打卡先是改成每天晚上8點前的“報平安”,繼而“已經(jīng)在落實暫停打卡”。
暑期是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多發(fā)期,學校提醒學生和家長注意安全固然是應有之義,但強行要求每天打兩次卡,卻是一種典型的形式主義。
教育部早在7月初就明確提醒,暑期安全工作應避免頻繁打卡等形式主義做法,可元江縣的做法實則與安全防護的核心訴求背道而馳。打卡與否,與家長是否履行監(jiān)護責任、孩子是否遠離危險水域沒有必然關聯(lián)。將安全防護寄托于每日兩次的指尖操作,本質上是把提醒責任等同于安全保障。
這種形式主義正在雙向加重家校負擔。安全提醒本應是柔性的責任喚醒,卻被異化為硬性的任務考核,家長不勝其煩。對教師而言,假期成了“打卡催辦期”:既要在群內點名未打卡學生,又要逐個電話催促,還要統(tǒng)計報表層層上報。學校夾在中間也很難受,教師們本該用于備課的時間,卻被這些無意義的事務性工作侵占。
更深層的危害在于,這種形式主義模糊了責任邊界,破壞了家校合作的信任基石。民法典早已明確,假期學生脫離學校監(jiān)管后,監(jiān)護責任主要在家長;學校的責任是離校前的安全教育,而非對校外安全的無限兜底。但元江縣的打卡制度,實則是將學校的“提醒義務”異化為“監(jiān)管責任”——仿佛只要家長打了卡,學校就完成了防護閉環(huán)。一旦發(fā)生意外,未嚴格催促打卡的老師還要被追責。這種責任錯置,讓學校從“安全教育者”變成“風險背書者”,讓家長從“監(jiān)護主體”變成“任務執(zhí)行者”。當家長因頻繁打卡心生抵觸,當教師因過度擔責倍感疲憊,本應守望相助的家校關系,難免淪為“催辦與應付“的博弈,最終受損的是孩子的安全防護合力。
暑期防溺水,從來不是單靠“打卡留痕”就能解決的課題。真正的安全防護,需要學校把功夫下在平時——通過入腦入心的課堂教育,讓學生掌握識別危險水域、自救互救的技能;需要家庭把責任扛在肩上——家長多一份陪伴看管,少一份僥幸疏忽,用實際行動筑牢監(jiān)護防線;更需要政府部門協(xié)同發(fā)力——水利部門加強危險水域巡查,社區(qū)組織志愿者重點盯防,公安部門及時通報警示案例。安全工作“不能流于形式,務求以實效為主”,只有跳出“用打卡代替管理、用留痕代替責任”的慣性思維,才能構建起真正的安全防護網(wǎng)。
這場打卡爭議雖然已經(jīng)過去了,但反思不能就此停息。閱讀打卡,口算打卡,運動打卡……形形色色的打卡是當下教育中常見的情形,這些打卡究竟有多少是真正有意義的?有多少是理應喊停的?任何涉及家校社協(xié)同的工作都應該問一問是否真的有必要?是否有效?是否越界?少一些形式主義的指尖任務,多一些實事求是的落地舉措,才能讓安全防護回歸本質,讓家校合作重拾溫度。(胡欣紅)